烟台开发区游泳馆倒闭「烟台游泳馆学游泳多少钱」

时间 : 2023-08-14 23:02:02

来源 : 搜狐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0日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健身,游泳是一种很好的健身方式,大夏天的泡在水里,既凉快还能享受健身的快感。烟台龙口的王女士,在一家健身房办了张游泳卡,想着没事的时候就去游个泳。可是钱交了卡办了,想去游泳没戏了。

办卡游泳 游泳馆未开业泳池却被拆

“办了个游泳卡,办了一年了,到现在游泳池连个影也没有。”王女士说,自己这张游泳卡价值一千七百元,开卡一年整了,一次泳都没有游过。“承诺我们到2019年年底开业,上这来看看有的时候没有人,有的时候下去看看,还那个样,一点没进展。”

随后,记者和王女士一同来到了位于烟台龙口市利群金街的这家鸿宇健身游泳中心,然而现场却是一片狼藉,压根没有游泳馆的样子。

游泳馆“难产” 会费能退吗?

然而会员开卡已经一年了,大伙心里一直没底。这家游泳馆到底出了啥问题呢?记者联系上了龙口鸿宇健身游泳中心的负责人仲先生。“我这个店我本来也想把它好好的经营下去,然后我装修的过程当中,在今年的1月25号,我店里就断水断电了,然后现在泳池也拆掉了,导致我现在无法经营。”

仲先生表示,游泳馆已经卖出去了五百多张会员卡,总金额七十五万左右,这些钱他全部用来做店面装修了。目前经营出现了问题,他也正在想办法解决。

仲先生说:“这个店无法经营下去,确实不是我个人原因造成的,我也不会跑,希望到最后的话,这个店确实无法继续经营了,我也会给会员一个承诺,我也会退还会员的所有卡费。”

游泳馆:装修一半 被房东给拆了

这家健身游泳中心的负责人仲先生看见记者也是直喊冤,现在这样的情况也不是他想要看到的。他告诉记者,他为了装修投入了很多钱,不过现在却被人拆了。

仲先生的这处游泳馆,位于龙口市利群金街的地下一层,这一层原本都是停车场。2019年6月,仲先生和青岛德源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投入近二百万,将D101和D103以及地下区域装修成健身房和游泳馆。然而几个月后,仲先生突然被告知,要求停止装修。

仲先生说:“我是在2019年10月份的时候,收到了利群的整改通知书,说是人防工程里面不允许做商业,然后让我停止装修。”

侵占人防工程 被责令限期整改

今年的4月份和5月份,仲先生相继收到了龙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显示对擅自侵占人防工程的违法行为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了处罚。

仲先生说:“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我也白纸黑字上面也写着,也知道我要在地下做游泳馆,既然知道人防工程不能做商业的话,为什么还要租给我,为什么还要去收我的装修保证金,我装修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制止。”

仲先生认为,租房子的时候,房东明知地下一层属于人防工程不能进行经营,但还是租给了他,并且物业还收取了装修押金。这让他很难接受,随后,仲先生找到了出租方,青岛德源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的工作人员。

青岛德源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工作人员说:“他们的负责人一般不大过来。”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该公司的一位韩经理。

韩先生表示,他们公司和仲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补充协议中提到了,仲先生改动地下人防工程用途为游泳馆,相关手续自行办理。“他在做之前,他已经知晓这个地下室的一个情况。”

租房想要在地下开游泳馆,装修了一半却因为侵占人防工程被拆了,补充协议里确实也写明了这是人防工程,相关手续需要自行办理,那么仲先生当时为什么还选择要租下这个地方进行经营呢?

明知人防工程 房东为啥还出租?

仲先生说:“当时我跟青岛德源泰置业的总经理曹总,在利群金街三楼物业签合同的时候,他也说下面是商业,人家下面本身也有商业,干的也挺好,你干的话应该也不能有什么事,有问题的话大家一块处理,完了当时我也没想太多,我也想着赶紧租下来一年四十多万,我想着赶紧租下来赶紧签上合同,我好继续往下进行。”

仲先生说,当时他签租赁合同的时候,地下停车场已经有正在经营的商户。看别人都在正常经营,仲先生抱着侥幸的心里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开始装修。然而现在,其他在地下停车场经营的商户,也被责令整改。

经营业户李先生说:“之前我的上一家是干红木家具的,我们租下来之后准备干火锅店做餐饮嘛。然后到了2019年8月20号左右的时候,他就说是属于人防工程,不允许出租让我们停业,然后九月份的时候我们就停了。然后准确来说我们干了也就不到一年,总共这个店投资是投资了一百二十万,现在基本上一年肯定是没挣回来啊。”李先生说,他的租赁和合同是一年一签,到期之后对方表示不会再继续续签了,给他也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租户受损失 出租方是否该担责?

既然是人防工程,那么在相关部门查处之前,为什么会存在多家的经营商户,出租方又为什么要租赁给商户来经营呢?韩先生说:“这个我没法回答你好不好,我们只针对仲先生说他的事,合同是我们和他签的合同,其他的我不知道。”

那么,就仲先生遇到的这个问题,是否有权利要求出租方一起承担相应的损失呢?记者咨询了律师。

北京市尚公(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棋棋说:“租户承租人防工程的目的是用于兴建游泳馆,并需要进行封闭施工。开发商在明知这一点的情况下,仍然将人防工程对外出租,对此存在一定的过错。租户明知是人防工程仍然承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综合起来本案当中双方对这次的出租均有一定的过错,租户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按照过错承担一定的损失。”

编后:

花了这么多钱装修,一下全折了,确实是不小的损失。在这也得跟大家提个醒,租房的时候,一定要先考察清楚,特别是像这种地下的区域,千万弄明白产权属性,避免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造成损失。此外,我们也希望游泳馆的负责人仲先生,能把会员们的会费问题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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