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有没有新型肺炎「湖北公布传染病疫情」
时间 : 2023-08-14 19:00:59
来源 : 搜狐
今天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紧急公告寻找一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她曾在1月18日上午竹山客运站乘大巴车到达十堰。
公告内容如下: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患者沈某某,女,26岁,武汉市某小学教师,竹山人。2020年1月16日沈某某乘高铁G6825次列车(6车厢座位号不详)到十堰,约20:00从十堰高铁站乘大巴车(车牌号不详、座位号不详)到达竹山县城关镇桥东村父母家省亲,1月17日在家中用餐住宿。1月18日上午9:00在竹山客运站乘大巴车(车牌号不详、座位号不详)到达十堰茅箭区叔叔家住宿。1月19日患者出现发热、咳痰、头痛、肌肉酸痛、寒战,11:30在十堰火车站乘十堰至上海南K124次列车(12车厢座位号不详)14:28到达枣阳,在汉城酒店宴会厅参加同学婚礼并住宿一夜。1月20日16:00在枣阳火车站乘汉口至十堰的G6835次(4车厢13D座)列车到达十堰。在十堰东站乘大巴车(车牌号、座位号不详)至竹山,当晚在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输液。1月21日在县人民医院输液中心输液后,18:00~20:00与亲友在竹山柬埔寨酒店666包间就餐,就餐后乘出租车回家(车牌号、出租车师傅信息不详)。1月22日~23日在县人民医院门诊治疗(门诊治疗期间具体活动不详),1月23日收治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科。1月24日16时诊断为疑似病例,1月27日0时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为确保您、家人及其他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每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疫情调查。为了准确查找与沈某某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现发布紧急公告如下:
一、请市民根据沈某某1月19日至1月23日活动轨迹,回顾是否与沈某某有接触,如有密切接触,请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立即与当地疾病控制部门联系。
十堰市疾控中心:0719-8653676;竹山县疾控中心:0719-4224034
二、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戴好口罩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不拜年、不串门、不聚会,不要去人群密集场所。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寻找一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她曾于1月21日~1月24日在县人民医院治疗公告内容如下: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患者薛某某,女,44岁,竹山县城关镇人。薛某某日常生活于武汉,2020年1月19日出现发热、咳痰、鼻塞、流涕、肌肉酸痛,1月21日与家人自驾车从武汉返回竹山城关镇桥东村在父母家省亲。1月21日15:57、1月22日12:00、1月23日11:17、1月24日11:45先后在县人民医院输液、购药、查血、CT检查(门诊治疗期间在父母家用餐住宿),1月24日中午县人民医院以发热收治入院。1月24日16时诊断为疑似病例,1月27日0时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为确保您、家人及其他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每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疫情调查。为了准确查找与薛某某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现发布紧急公告如下:
一、请市民根据薛某某1月21日~1月24日在县人民医院治疗轨迹,回顾是否与薛某某有密切接触,请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立即与当地疾病控制部门联系。
竹山县疾控中心:0719-4224034
二、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戴好口罩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不拜年、不串门、不聚会,不要去人群密集场所。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寻找一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公告内容如下: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患者陈某,女,41岁,竹山县麻家渡镇人,在武汉市汉阳区。2020年1月19日,陈某出现发热、酸痛、乏力、干咳,1月20日与家人乘坐10:02武汉至十堰G6813次高铁(16号车厢座位不详)到达十堰,13:40从十堰高铁站乘大巴车(车牌号不详)到达竹山汽车站,16:00从竹山汽车站乘坐面包车(车内乘坐7人,车牌号不详)回到麻家渡镇大哥家吃晚饭并住宿,期间先后在麻家渡卫生院门诊就诊查血、该镇店子街村卫生室购药。1月21日上午10时乘坐面包车(车内乘坐7人,司乘人员及车牌号不详)到竹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就诊,检查血常规、肺部CT后输液治疗。1月21日晚在竹山县北门沟虹桥宾馆住宿(房间号不详),1月22日上午到县人民医院就诊以肺部感染收治感染性疾病科。1月24日16时诊断为疑似病例,1月27日0时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为确保您、家人及其他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每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疫情调查。为了准确查找与陈某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现发布紧急公告如下:
一、请市民根据陈某1月20日至1月22日活动轨迹,回顾是否与陈某有接触,如有密切接触,请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立即与当地疾病控制部门联系。
十堰市疾控中心:0719-8653676;竹山县疾控中心:0719-4224034
二、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戴好口罩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不拜年、不串门、不聚会,不要去人群密集场所。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