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白天3分钟盗走商场280万元琥珀 深圳警方全数追回
时间 : 2023-10-04 08:23:10
来源 : 搜狐
一般说到“珠宝柜台失窃”
大家脑海里都会出现
夜幕之中一个身影
以一种极其隐蔽的方式溜进商场
悄无声息地拿走所有值钱的珠宝
再消失在无边的夜色之中
总而言之就是一个词——鬼鬼祟祟
但是今天要说的这个小偷
就是一大清早等着商场开门
再大摇大摆走到老板还没来的柜台里
直接搜罗走了一大堆价值不菲的琥珀!
总价值约280万!
老板中午来开店
百万琥珀不翼而飞
11月4日中午12时左右
松岗琥珀国际交易市场商户寇先生和弟弟
与往常一样来到档口开门
突然发现柜台门锁被撬开
台内大部分商品不翼而飞
被盗后,空空荡荡的柜台
见状,寇先生连忙报警
监控显示,当日早上9时20分许
交易市场还未开门
一名男子手里拎着不少东西
在商场侧门多次徘徊
9时31分,商场开门后
该男子从侧门进入商场
走到寇先生的铺位
由于周边商铺并未开门
该男子将袋子放在柜台做遮挡
仅用两三分钟就撬开了柜台门锁
随后便将柜台里的琥珀洗劫一空
据寇先生介绍,失窃珠宝超过百件
有些珠子一克就价值上万元
数额如此巨大
警方立刻着手展开调查
嫌疑人十分狡猾,得手后
迅速从交易市场出来拦下电动车到汽车站
为了逃避警方的追捕
他乘坐汽车到龙华后
开始在龙华绕圈,又打的士到龙岗
最后到达东莞,但他并没有留在东莞
马不停蹄,又在当日赶到广州
嫌疑人李某明冷风中一路风霜一路奔波
终于于第二天晚11时
在广州一家便利店内被民警抓获
为5万元出手偷窃
百万琥珀重回主人怀抱
据李某明交代
他逃往东莞时已把琥珀交给同伙李某华
原来,正是李某华怂恿李某明偷窃琥珀
许诺事成之后分给他5万元
还找到另一个同伙李某
将李某明送到商场进行偷窃
11月13日下午5时左右
民警在李某华湖南老家将其抓获
同日晚上11时许
民警在东莞又抓获嫌疑人李某
至此,本案的3名嫌疑人悉数落网
未来得及被销赃的琥珀
也于11月17日被全部找回
经过相关鉴定
这批被盗琥珀价值280万左右
警方将被盗琥珀全部归还给事主
目前,三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近日
琥珀交易市场和事主寇先生
向松岗派出所送来锦旗致谢
为了5万元,偷盗价值两百多万的琥珀
嫌疑人可能不知道
这个数值意味着什么……
看来有必要好好给大家普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价值280万的琥珀
这妥妥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了……
等待着3名嫌疑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好在财物已经悉数追回
没有造成较大的损失
警方提醒
1.各商店卖场,应强化安全防盗意识,做好安保人员以及员工防盗培训;
2.在可调配的范围内,应当多增派人手做好防盗监控,全方位做好商店各角落视频摄像头和防盗警报器的安装;
3.对已经安装有视频监控的商店,可指派一名专人在客源较多时,专门负责监控视频的查看,及时发现异常行为。
(来源:深圳公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