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共享汽车肇事逃逸「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时间 : 2023-12-25 08:26:32
来源 : 搜狐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27日讯(记者 梁鹏 摄影报道)共享汽车的出现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虽然我们享受着它的便捷性,但其存在的安全隐患却不容忽视。今日下午,成都交警五分局就通报了多起共享汽车交通事故案例。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交警五分局获悉,去年以来至今,成都交警五分局辖区内就发生了50余起共享汽车交通事故。
图为事故现场
图为被撞的电动自行车
图为肇事逃逸的张某及其驾驶的共享汽车。
案例:男子借他人账号开车肇事逃逸 被行政拘留20日
据成都交警五分局事故大队副大队长张平介绍,去年9月27日晚10点半左右,成都交警五分局接到报警称,成华区龙潭寺路北湖公交站旁一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在将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了后逃离现场。据报警人称,肇事车辆为一辆共享汽车,但是没有看清楚肇事车辆号牌。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骑电动自行车的伤者已被送往医院,现场只有电动自行车及碎片和血迹。
民警试图调取周边的监控探头,寻找肇事车辆。但由于事发地附近正在施工,周边的监控覆盖并不完备,没有获取到肇事车辆的有效信息。
但通过监控探头,民警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共享汽车。随后,民警通过成都市交管局车管所联系了在成都运营的共享汽车公司,请他们提供当晚名下车辆的运行轨迹。经过筛查,民警发现一辆车牌为川AD25***的共享汽车,在当晚10点18分经过了事发路段。
在这辆共享汽车所属公司的配合下,民警查询到当时租车人注册信息为50多岁的成都市民杨某某。当民警联系上他时,杨某某并不配合。随后民警赶到其家中,但杨某某坚决否认自己注册了共享汽车账号,也没有租过车。
“在聊天中,他提及他注册用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平时都放在家中,有可能是其儿子使用他的信息和证件注册的。”张平说,随即民警对杨某展开了调查,杨某告诉民警,父亲的共享汽车账号是他注册的,事发当天,他和朋友张某等5人在一起喝酒后,把手机借给了朋友张某,张某用账号租下了一辆共享汽车,并在驾车时造成了事故。
最终,肇事逃逸的张某迫于公安机关压力到成都交警五分局自首。在接受调查时,刚满18岁的张某告诉民警,他之所以肇事逃逸,是因为当天喝了酒,担心警察查酒驾;同时,他也没有驾驶证;此外,他认为,路边扫的共享汽车,车主不是他,撞了无所谓。“又是大半夜,没人看见,公安机关找不到我,所以便在肇事后跑了。”
去年11月5日,成都交警五分局破获了这起案件。张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和无证驾驶等多项违法被处以罚款1000元和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通报:去年至今涉及共享汽车交通事故达50余起
然而,这一起案例,只是涉及共享汽车的交通事故中的一起比较典型的案例。
张平告诉记者,自去年以来至今,仅在成都交警五分局辖区内就发生了涉及共享汽车的交通事故50余起。
成都交警特别提醒,租用驾驶共享汽车,一定有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驾车一定要注意安全,切忌违法行车。同时,广大驾驶人要保管好自己的驾驶证件,以免被他人利用,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承租人也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在共享汽车平台上注册了的驾驶员,也不要将自己的账号借给他人使用,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外,共享汽车公司也应该加强对驾驶人的监管和审核,否则驾驶人驾车发生事故后也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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