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因闯红灯与机动车发生刮擦 责任如何厘定赔偿「两车同时变道刮擦责任」
时间 : 2024-02-23 08:22:29
来源 : 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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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据长沙交警官方微博于12月1日晚间20点51分发布的微博,称:当天下午17:02许,一辆湘AA5L1*小车沿人民路东往西行经蔡锷路口东口斑马线时,与一台北往南行驶至该处的两轮电动车发生刮擦,无人员伤亡,路口执勤交警赶到要求双方撤除现场到路边协商,约17:08许,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离开。 事实上,昨日晚间,如一道闪电划破夜空,一段长沙相声演员大兵在长沙市人民路蔡锷路口开车与一辆电动摩托车刮擦的视频在微信中流传,视频显示,大兵情绪较为激动,引发关注。
【分析】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根据媒体记者的调查和大兵的陈述,事故原因是一辆电动车闯红灯差一点和大兵的车对撞,因其躲闪及时,电动车仅在大兵的保时捷跑车保险杠上留下一道刮痕,但是电动车车主不承认自己闯红灯,由此引发纠纷。然而,至今并未有官方通报调查结果。
那么,如果电动车因闯红灯与机动车发生刮擦导致两车受损,责任如何厘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电动车因闯红灯与机动车发生刮擦导致两车受损的情况下,如果未造成人身伤亡,仅仅是两车轻微受损,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一方除了对自身车辆的损失负责外,还应当以恢复原状、修理车辆、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承担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因此,交警可对电动车驾驶员予以罚款。
【法官提示】
今天是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不论是机动车驾驶员,还是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者行人,都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为了家人的牵挂,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平安,请务必宁停三分、不抢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