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四轮电动车上路不需驾驶证,是真的吗?「小的四轮电动车也需要驾驶证吗」
时间 : 2024-02-26 08:25:02
来源 : 搜狐
6月1日上午,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雷钧,带领秩序科、车管所、特勤大队、一大队的领导,至市区维林大道“绿源电动车”专卖店,与店面商家进行沟通教育。
在店里交警看到有一种“车”:外形酷似迷你汽车,内部刹车、油门、挡位一应俱全,俨然是机动车的配置。
它们长这样
或是这样
再是这样
还有在道路上看到的
有人说这是低速电动车、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迷你观光车……
而商家对消费者说:“这种车是旅游观光车,无需上牌、不用驾照、上手容易、价格实惠……”听后是不是有点小心动?
但是,交警蜀黍也有话说:“这类车”在来宾市辖区范围内,是 不 允 许 上道路行驶的!”
日前,特勤大队就暂扣了2辆这样的“低速电动四轮车”:
5月12日上午8时许,特勤大队民警巡逻至人民路与红水河大道交汇路口时,看到一辆“低速电动四轮车”,车辆前后都没有悬挂正规车牌,悬挂的是写着 “久久星电动汽车”字样的牌子,民警立即将其拦下。
民警检查发现,这辆车看起来轻便小巧,但车身铁皮非常薄,里面没有安全气囊,车子码表显示最高车速达到60km/h。引擎盖下标有生产厂家、型号、生产日期等信息,4个并排的电瓶十分醒目。
由于该车驾驶员梁某没有驾驶证,所驾驶的车辆也没有上牌,未能当场提供车辆的有关手续,民警随即将车子暂扣回大队停车场,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当日中午12时许,民警又查获一辆由驾驶员黄某驾驶的红色“低速电动四轮车”,和梁某的车一样,也是一辆无牌电动小车,其也没有驾驶证,民警也将该车进行了查扣。
黄某驾驶的“丽驰”牌电动车
民警检查该车保险单,发现黄某的车投保种类竟是摩托车,且限在山东销售,试问,一旦出了事故,这样的保险单真的能赔保吗?
下午15时许,黄某和梁某带着售车的经销商来到特勤大队,希望能将此事协商处理清楚。
梁某告诉民警:“我是2016年12月在维林大道的绿源电动车专卖店买的车,花了28000元购买,他们亲口向我承诺,不需要驾驶证就能上路行驶,这是代步车,车行负责帮上牌,还会帮车主购买车强险。”当事人黄某表示其遭遇和梁某是一样的,商家也是这么向她承诺的。
但关于这些“不需驾驶证、不用上牌的低速电动车”,民警要告诉你:
车辆按属性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种,设计最高时速不超过20km/h,整车质量小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超过240w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而民警查扣的这两辆电动轿车时速都已达到50公里每小时,最高的时速可达到60公里每小时,从法规定性上属于机动车范畴。
作为机动车,应当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购买交强险,方可上路行驶,而其驾驶员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必须与机动车车型相符。
符合办牌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是取得机动车生产准入和销售准入的车辆,即此车必须被纳入国家工信部颁布的《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方可办理牌证。目前来宾市常见的各类观光车、老年代步车、三轮或四轮电瓶车均未被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范围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不能办理牌证。
此外,民警还对梁某介绍,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是在指定区域内行驶,6座以上,23座以下非封闭型乘用车辆,只限在厂内以及其他封闭区域运行,不允许上公共道路行驶。
正规旅游观光车
梁某所购买的“久久星” 观光车,被厂家和销售商家偷换概念,以“观光车”名义进行生产,但造出的车辆却是不符合规定的6座以下的封闭式车辆,并谎称“电动车不用驾驶证、不用上牌,就可以上路行驶”,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目前,符合车辆标准、能够上牌的四轮电动汽车有非常多款,比如特斯拉、比亚迪、长安等多家知名品牌厂商均有纯电车进入《公告》目录范围,而目前来宾市所常见的电动汽车绝大多数均未被列入《公告》目录,这些车辆的商家为了牟取利益才说了“电动车不用驾驶证、不用上牌,就可以上路行驶”这些令消费者心动的话。
部分《公告》目录范围内的车辆品牌
来看看,这些才是“正儿八经”能上牌、能上路的四轮电动车
(特斯拉电动车,图片来源网络)
(奇瑞电动车,图片来源网络)
最后,梁某和黄某因无证驾驶,被分别处以1500元罚款,并告知这些违规的四轮电动车需使用拖车拖回住所,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民警提醒:消费者购车前应先弄清楚欲购车辆是否能依法登记上牌和上路行驶,切勿轻信商家虚假宣传而草率购买。对不能登记上牌、不能上路行驶的车辆千万不要购买,为了自身安全也请拒绝乘坐此类安全设施严重不达标的四轮电动车辆。
责任编辑/ 罗沛 图/覃健 文/曾亮